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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文學發展年表
起迄時間:

1940 年~1949 年

  • 1948 年
    07.23
    麥芳嫻,〈讀《台北酒家》後〉,《橋》副刊。邱坤良(141):麥芳嫻認為《台北酒家》是「殘缺不全的畸形物」;「文學的語言不是日常口頭語的複製,需要經過作家的選擇及改造,不是陳大禹『那樣以三兩句閩南語,三兩句國語、日語湊合起來的文字(語言)。』」
  • 1948 年
    07.19
    沙小風(高仲明),〈評《台北酒家》〉(《橋》副刊),講劇本註解siuⁿ chē phái讀,「但是我們卻不能再反過來否定應用方言寫作的創作方法,因為利用方言寫作,乃是一種最現實,最合情理的做法,理由是:文學既然大眾的,它就應該直接和人民大眾發生密切的關係,所以,利用方言寫作,並不妨碍作品的真價值。」(邱坤良2006:138)
  • 1948 年
    07.19
    林曙光(瀨南人),〈文學與方言:《台北酒家》讀後〉,《橋》副刊141期。邱坤良(2006:141):「林曙光認為陳大禹的創作雖值得鼓勵,但不必開歷史進化的倒車,提倡閩南話寫作。『這正如不必積極提倡日文寫作一樣,對台灣文學不僅沒有好處反而有壞處』。」「應用的範圍應該限於具有特殊性的:A、固有名詞;B、國語裡所沒有的;C、足以增加精彩的;D、更能表現特性的;E、國語比較難以表現的。二、應用的態度應該:A、慎重考慮字義是否不錯;B、避免濫用儘量減少;C、文藝可以通俗化,但通俗的並不就是文藝。」
  • 1948 年
    07.14
    陳大禹,〈台北酒家:一個劇本的序幕〉(新生報《橋》副刊),附作者寫hō͘歌雷ê phoe:「現實的台灣,不管是社會架構,經濟生產,風俗生活,都有其不庸忽視的,歷史演成的,一種混成體的特殊性,表現最明顯,尤其是語文之混雜……」(邱坤良2006:83)
  • 1948 年
    06.
    國民政府tī台北成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閩台區辦事處」。
  • 1948 年
    05.10
    國民黨政府公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 1948 年
    05.01
    蔡培火等連署〈台灣閩南白話字會創立宗旨〉:「所謂台灣閩南白話字者,即是閩南語的注音符號。」發起人:蔡培火、韓石泉、吳本立、林攀龍、吳海水、張百豐、李建興、莊垂勝、林衡道、陳溪圳、陳天順、劉明、洪火煉、許世賢、何景寮、朱昭陽、劉啟光、吳三連、盧冠羣、黃國書、杜聰明、游彌堅、黃哲真。附〈(新)白話字歌〉(1946),歌詞kap 1929年版koh-iūⁿ。←蔡(1954.04.01):「詞裏的白話字,不是以往我主張的羅馬字,乃是國語的注音符號」
  • 1948 年
    04.04-04.06
    銀華新劇團tī艋舺芳明館舉辦「萬華各大酒家演劇大會」:銀華新劇團演出《現代陳三五娘》。(呂訴上1961:360)
  • 1948 年
    04.01
    台南神學院復校禮拜。
  • 1948 年
    03.26
    新生報《橋》95刊楊風〈新時代、新課題:台灣新文藝運動應走的路向〉:「(我)不同意用台灣語來寫所謂『方言化』的文藝。台灣語不像蘇浙省的土話,台灣話的本身就感語彙不夠,假使再形諸文,勢必更感到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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