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對於胡秋原自訴誹謗案之答辯──(甲)自訴人控訴結構之異常成功,與對自訴人生平之了解‧(乙)「以匪攻良」之非實,卽自訴人誣稱被告等係執行國際共產黨之計劃,有組織的以打擊自由中國反共之學人者,其控訴並無半點證據為之支持──(1)以紅帽子加於胡秋原先生本人部分‧(2)以紅帽子加於溫廣彛彭樂善吳鐵城謝仁釗四位先生部份‧(3)以紅帽子加於宋子文鄭彥棻劉亦常三位先生部份‧(4)以紅帽子加於張伯苓王雲五張君勱左舜生四位先生部份‧(5)以紅帽子加於陳霆銳端木愷錢納水三先生部份‧(丙)「以强凌弱」之非實,卽自訴人誣稱被告等係代表「特權階級」,有組織有計劃的以打擊自由中國孤立無援之學人者,其控訴並無半點證據為之支持‧(丁)「以衆暴寡」之非實,卽自訴人誣稱被告等係執行幕後參謀團之計劃,有組織的以打擊自由中國孤立無援之學人者,其控訴並無半點證據為之支持‧(戊)自訴人之四巷戰鬪方法‧(己)訴之人身攻擊與論題相關與否之分辯‧(庚)狄托思想之批評,與外交戰略之檢討‧(辛)叛亂罪之「故意」要件,與文字獄之往例‧(壬)發行人之責任‧(癸)六字之易植,與四字之刪除,為歸責於被告之技巧 | ||
---|---|---|---|
專欄名 | 「文星」訟案 | 單元欄 | |
專題 | 頁碼 | 9 ~ 18 | |
著編譯者 | 答辯人卽被告蕭孟能;辯護人李晉芳律師;自訴人胡秋原 | ||
按語 | 原刊目次署「李晉芳」,正文署「答辯人卽被告蕭孟能;辯護人李晉芳律師;自訴人胡秋原」。 |
卷號 | 第11卷 | 出版日期 | 西元1963年2月1日 |
---|---|---|---|
期號 | 第4期 | 印刷日期 | |
總號 | 第64期 | 發行單位 | |
發行人 | 蕭孟能 | 出版單位 | 臺北市衡陽路15號 |
編輯者 | 文星雜誌編輯委員會 |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