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誠實乃為上策——談保險契約中的「告知義務」。——保險人應對保險契約完全瞭解‧解除契約應用那些方式‧一般說來,要保人應該注意下列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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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名 | 法律信箱 | 單元欄 | |
專題 | 頁碼 | 51 ~ 53 | |
著編譯者 | 藍秀璋 | ||
按語 |
卷號 | 出版日期 | 西元1990年4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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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號 | 第56期 | 印刷日期 | |
總號 | 第427期 | 發行單位 | 婦友月刊社 |
發行人 | 李鍾桂(發行人);王洪勤(社長) | 出版單位 | 台北市寶慶路2號 |
編輯者 | 湯新亞(總編輯);趙映蘋(執行編輯);凌玉英、張明珠(編輯);柴松林、陳皎眉、彭芸、張珏、詹火生、詹炳發、趙文藝、蔡文怡、盧蕙馨(編輯委員) |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