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中華民國憲法」註釋──弁言‧第一章總綱‧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一)最高性‧(二)永久性‧(三)統一不可分性‧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領土變更不外三種﹝忄靑﹞形──(一)領土收得‧(二)領土喪失‧(三)領土交換‧第五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第六條中華民國國旗,定為地紅,左角上靑天白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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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名 | 單元欄 | ||
專題 | 頁碼 | 11 ~ 17 | |
著編譯者 | 翁其榮 | ||
按語 |
卷號 | 第2卷 | 出版日期 | 西元1947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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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號 | 第2期 | 印刷日期 | |
總號 | 5月號 | 發行單位 | 正氣出版社 |
發行人 | 柯遠芬 | 出版單位 | 臺北市若竹町二段 |
編輯者 | 曾今可 |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