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詩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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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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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雨若
- 作品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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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詩收於《壺仙詩集.壺仙賴雨若先生遺稿二集》。
- 寫作時間:
- ?
- 寫作地點:
- 不詳
- 寫及地點:
- 無
- 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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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士沈榮君攜書畫帖來囑題字辭去後經數分間余感其特來相訪之誠意偶成七言律詩一首爰題之於該書畫帖以塞責爾&8
&346 此詩又載《鷗社藝苑》初集,遺稿,1951年12月。編者按:《鷗社藝苑》題作〈贈律師〉。
- 副詩題:
- 詩序:
- 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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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原來在護民,
法曹須究法精神。
過寬未免人欺法,
失酷終嫌法誤人。
但得中庸遵國憲,
斯無曲解累皇仁。
王功霸道&8&347 編者按:「王功霸道」,《壺仙詩集》作「霸功王道」,據《鷗社藝苑》改。
分歧處,
紀律維&8&348 編者按:「維」,《壺仙詩集》誤作「惟」,據《鷗社藝苑》改。
持要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