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料庫介紹
全臺詩詳細
*此功能中所顯示出的典故資料連結,是由電腦程式自動比對出來,只是提供一種可資參考的資訊,不是為詩文作典故註解,因此僅供使用者自行斟酌判斷及參考。
作者:
林佛國
作品出處:
此詩收於林佛國《長林山房吟草》。
寫作時間:
不詳
寫作地點:
不詳
寫及地點:
不詳
詩題:
深坑鄉分治景美為鎮聞命喜賦
副詩題:
詩序:
詩句:
北縣深坑鄉,
溪山少平地。
東北相去遙,
包荒各種類。
市肆和山林,
農工不一致。
茶園與煤礦,
工作別數四。
漁樵雜其間,
產業各事事。
交通本繁難,
時刻復虛遲。
日人地方制,
強納一鄉治。
歷久百弊生,
應分去民累。
況當世局非,
鄉民彌切意。
三載代表會,
正式兩表示。
投票廿四人,
贊同稱順利。
反對雖五者,
不過十之二。
既化零為整,
分明萬民思。
合法又合理,
此舉良非易。
公所應實報,
共期推行至。
孰料縣府批,
反諭毋庸議。
視聽駭一時,
忍看抹煞字。
民治民主時,
那容恣倒置。
上書官長朱,
獲悉箇中秘。
木柵二三輩,
日高猶酣睡。
私心仍自用,
貿然陰規避。
延宕已數月,
民局偏聽致。
我特作歌申,
民廳因命吏。
下令准三分,
破例成民志。
景美居然鎮,
前驅便展驥。
餘分為二鄉,
亦好揚鑣去。
通力時合作,
不忘官長賜。
河海不擇細,
區區宿願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