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詩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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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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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鶴田
- 作品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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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詩收於李鶴田《哀台灣箋釋》。
- 寫作時間:
- 寫作地點:
- 臺灣
- 寫及地點:
- 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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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臺灣&2
&2 此詩收於李鶴田《哀台灣箋釋》。
,二十四首之八
- 副詩題:
- 詩序:
- 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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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急乃作背城計&25
&25 《左傳》成公二年:「六月,齊侯與晉、衛、曹師戰於鞍,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住。晉師從齊師,入自丘,輿擊馬陘。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磐,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為。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曰:必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對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亦晉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諸侯,而日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若以不孝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日盡東畝而已,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實有闕,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令吾子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子惠檄齊國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晉人許之。對曰:群臣帥賦輿,以為魯衛請。若苟有以藉口,而復於寡君,君之惠也,敢不唯命是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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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義士忠臣氣。
共抱仲連蹈海心&26 &26 《戰國策》:「秦圍趙邯鄲。時魯仲連適遊趙,聞魏將欲令趙尊秦為帝,乃見辛垣衍曰:世以鮑焦無從容而死者,皆非也。今眾人不知,則為一身。彼秦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權使其士,虜使其民,彼則肆然而為帝,過而遂正於天下,則連有赴東海而死耳!吾不忍為之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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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當萇叔違天罪&27 &27 《左傳》定公元年:「晉女叔寬曰:周萇弘、齊高張皆將不免。萇叔違天,高子違人。杜註:天既厭周德,萇弘欲遷都以延其祚,故曰違天。諸侯相帥以崇天子,而高子後期,故曰違人。春秋紀傳:萇弘周大夫,博聞辯智,忠於王室。子朝奔楚,其餘黨猶在王城,時有作亂者,故諸侯戍周。敬王十年,萇弘與劉文公謀,欲城成周,遣使告晉。魏獻子為政,說萇弘而與之。於是合諸侯之大夫城成周,王室始靖。周劉氏與晉范氏世為婚姻。萇弘事劉文公,故周與范氏趙鞅忌周黨,范氏以為討。王二十八年六月,周媚趙鞅,車裂萇弘。弘忠於周室,死非其罪。周人收其血而藏之,三年化為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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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智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