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詩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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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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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理
- 作品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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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詩收於《東游草》(《知還書屋詩鈔》)。
- 寫作時間:
- 寫作地點:
- 噶瑪蘭
- 寫及地點:
- 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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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廿五日發申噶瑪蘭創始章程&91
&91 作者註:「稟內有『殫一己之心思,耐三月之勞勩,奉十八則之憲令,成億萬載之良規,使善良者知有官之可樂,奸猾者知有法之可畏』等語。」此詩又載薩廉《噶瑪蘭廳志》〈雜識〉、陳漢光《臺灣詩錄》。編者按:《臺灣詩錄》題作〈六月廿五日發申噶瑪蘭創始章程作〉。
- 副詩題:
- 詩序:
- 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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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心思此日成,
揮毫悉本舊章程。
仁濡雨露欣同戴&92 &92 作者註:「蘭境居民畏究私墾,今奉旨收入版圖,適予承辦,民心允服,予亦得遂前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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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挾風霜愧久更&93 &93 作者註:「人謂予文稟不甚委婉,予云:『理直氣壯,何須以卑弱語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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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賦暫收三萬畝&94 &94 作者註:「臺郡案甲定租,每甲十一畝零。今丈收具報田園計二千四百甲零,未墾荒埔約四千餘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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鋤奸權靖五圍城&95 &95 作者註:「計辦擬抵者五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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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從創守分難易,
須凜民碞可畏情&96 &96 作者註:「予初入五圍,業戶之議不成,遂有刁民以翌日交租受累,多方恐嚇居民,唆令抗拒者。予設法諄諭,反覆引導,始各遵照,領竿分往丈報。附錄於此,以告後之官斯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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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美玲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