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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焯猷捐設明志義學,日後改名明志書院 列印 列印
1763 清乾隆28年 文學團體
明志書院  1763年,福建汀洲府永定縣貢生胡焯猷捐其淡水廳興直堡山腳(今臺北泰山)之舊宅設立義學,名曰「明志」。以境內無書院,乃捐年收600餘石租穀之田地為學田,呈請淡水撫民同知胡邦翰(字雄白,號左原,清浙江餘姚人,1752年進士,1762年到任。)建為書院。1764年,閩浙總督楊廷璋立碑命名為明志書院。1765年,同知李俊原(清浙江山陰人,舉人,1764年到任。)以書院離廳治過遠,遷書院至竹塹南門內。1777年,同知王右弼(字萬長,號亮齋,清山東齊東人,1774~1778年任淡水同知。)將胡焯猷捐積穀價為移建費。1781年,同知成履泰(清山西文西人,1778~1781年12月,任淡水同知。)以南門低漥,別購西門內地基建造。計1座3進,中為講堂,後祀朱子神位,左右兩畔各房為生童肄業之所。山長束金、書院膏伙,主要靠貢生胡焯猷捐水田80甲租穀收入,及1769年,監生郭宗捐水田161甲、園29甲租穀收入支應,不敷支發,始由官墊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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