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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東印度公司以普特曼斯(Haus Putmans)為福爾摩沙分公司長官,開始仿巴達維亞城為公司寫日記的作法,逐日記載公司營運情形,是為《熱蘭遮城日誌》。 列印 列印
1629 崇禎2年 作品
熱蘭遮城日誌
熱蘭遮城日誌  全稱《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Taiwan 1629─1662》。荷文本日誌分為4冊,第1冊:1629~1641,第2冊:1641~1648,第3冊:1648~1655,是荷蘭國立總檔案館出版的叢書,前3冊已由江樹生譯注為漢文、由臺南市政府出版。1624~1662年,荷蘭人以熱蘭遮城為中心,建立與巴達維亞、暹邏(今泰國)、柬埔寨、廣南與東京(均在今越南)和明及日本之貿易關係,南風季節,南邊各國運來南洋各地之貨物,有時也轉運歐洲的貨物,帶來各地的書信文件,傳達巴達維亞總督命令及各地情報,北風季節,運來日本的銀及其他貨物,傳達日本的政情和商情。來自明的戎克船則全年都有,運來當地貨物,也運回日本及南洋貨物。熱蘭遮城是臺灣的政治,也是世界各地的政情和商情的中心。東印度公司的母公司在荷蘭,巴達維亞城的總督定期得將該公司的營運情形,向母公司彙報,同時也將逐日記載的「日誌」送回母公司,而有《巴達維亞城日誌》。1629年以前,福爾摩沙分公司只將營運情形定期向巴達維亞城報告,因此臺灣的情形,也會摘要出現在《巴達維亞城日誌》中,1629年,熱蘭遮城也開始有日誌。荷蘭國立總檔案館編成的《熱蘭遮城日誌》是總集了日誌、臺灣分公司提送的報告、《巴達維亞城日誌》有關臺灣公司之摘要、議會決議錄、長官寄去巴達維亞城的書信等彙編而成。藉由船隻進行的海上商業活動,也常發生戰爭,或遭海盜搶奪的情形,來自歐洲的荷蘭、葡萄牙、西班牙也因利益衝突互相攻擊,荷蘭人曾經想在澳門、馬尼拉等地建立據點而發動戰爭。西班牙人佔領北部鷄籠、淡水,荷蘭出兵將他驅逐。1634年以前,閩粵沿海海盜猖獗,如鄭芝龍,荷蘭人得在華商、海盜及官府勢力的夾縫中周旋,求取商業活動的空間。荷人曾因氣不過,航入廈門灣,停泊在鄭芝龍的艦隊中,猛然發砲轟擊,毀其五、六十艘戰船,最後還是被鄭軍擊敗退回臺灣。荷人和日本的關係,也時有衝突,1626~1636年,長達10年餘的「兵田彌兵衛事件」,其折衝過程的錯綜複雜,比小說的情節還精彩。日誌都詳實地記載這些史事,自有其報導文學之價值。1634年以後,荷蘭人基本上已解決通商明國的通道,乃轉而加強臺灣的勢力擴張。原本荷蘭人只是以臺灣為商業營運的中心貿易商,不久卻變成殖民統治者,為了滿足日本市場對鹿皮的需求,鼓勵漢人來臺捕鹿,並以統治者之身分收費發照捕鹿、專利收購鹿皮、運銷牟利,嚴重影響原住民生計,抗命者卻會遭到處罰。荷蘭人發現臺灣的氣候土壤很適合種植農作物,水稻、甘蔗已由引進的漢人農夫種植成功,便進一步引進南洋蔬菜、水果擴大農業開發,平埔人的生產技術相對地便落後了。為了擴張統治範圍,以傳教士為先遣進行懷柔,改變了平埔族人的信仰,但也因宗教糾紛,成為荷人進佔麻豆等社的藉口,發生戰爭衝突。日誌記載了牧師的活動和原住民的生活情形,當然也包括很多彼此衝突、爭戰的經過。日誌的記載,有其商業上作業的目的,但因為要詳述各種事情的原委,都用了非常貼近真實的記載方法,自然也就成為那個時代生活的真實顯影,也是生動異常的文學性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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