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0 清乾隆25年
作品
重修鳳山縣志 縣志創修於1720年,距此已逾40年,「為時滋久」。王瑛曾(字玉裁,清江蘇金匱人,1744年舉人,1760~1764任鳳山縣知縣,1763年6~7月,兼署臺灣縣。)奉派鳳山縣知縣之後,「即慨然有修輯志」。1762年,福建分巡臺灣道覺羅四明、臺灣知府余文儀同時想到府、縣志之重要,命各縣設局修志。乃延請福建侯官舉人黃佾、本縣舉人卓肇昌任參閱,本縣貢生柯廷第、生員林夢麟、臺灣縣生員張源義任校對。1763年開始纂修,同年冬天完稿,1764年刊行。
分輿地、規制、風土、田賦、典禮、學校、兵防、職官、選舉、人物、雜志、藝文12志12卷,凡49目。〈藝文志〉〈凡例〉稱:「標舉著作,兼詳卷目;此諸史正例也。顧地各不同,縑緗難覯;拘成例而收之,將河清莫俟矣。今姑就諸體文分類,登其尤雅者。至於文移、稟札實關風俗化理之大者,亦間綴一、二,以資實用。」可見,編者雖認知到藝文志有文選之性質,但也體認到選取之實際困難,只能「精選」。〈藝文志〉分奏疏5、文移10、序記11,大部分都轉載自府志,但也都是鳳山縣相關者,詩賦400餘首,也都是轉引自舊志及府志,多數是宦遊文人作品,本土文人的作品,近試帖詩之習作性質,唯卓肇昌例外,作品不僅品類多樣、作品量亦可觀,是本土文人之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