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事典
5月,范咸來臺任巡臺御史兼提督學政,與六十七共同纂輯《重修臺灣府志》(范志),著有《婆娑洋集》、《浣浦詩抄》。 列印 列印
1745 清乾隆10年 作品
重修臺灣府志(范志)  同名著作有二,1712年,周元文纂修者,簡稱「周志」。本處指1745年刊行者,簡稱「范志」。「范志」是將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重修的「府志」,分封域、規制、職官、賦役(3卷)、典禮、學校、武備(3卷)、人物、風俗(4卷)、物產(2卷)、雜誌、藝文(6卷)共25卷。范志的特色是〈藝文〉卷佔了全志27%的篇幅,可能和主事者偏愛文藝有關。〈藝文〉6卷;卷20為奏疏,收入奏疏10篇,有9篇是施琅作品,卷21有露布3、文移8、書6,除了蔡世遠的〈再與總督滿公書〉,其餘全部都是藍鼎元的「代筆」。卷22有序11、記20、祭文2,卷23有賦1、駢體2、序1、詩95,卷24有詩194,卷25有詩115。所收詩不少是有序、有考的長詩,也可見到此時有不少詩人往與竹枝詞不同方向的敘事詩發展的趨向。
范志〈凡例〉:「『藝文』內舊志將鄭氏『歸降表』採入,尤為不倫;若前明寧靖王朱術桂係監國魯王所封,傳中屢以『王』稱之,亦非體矣。又『奏疏』首尾體例全載,此為冊檔之式,非是紀乘之文;况題目已經列名,更為屋上架屋。凡以上概為刪改。至蕩平鄭氏,施靖海之功為烈;其後辛丑恢復,則藍總戎之功不讓於施。今二家記載之書,一則有《靖海紀》,一則有《東征記》,雖不必皆成於己手,然其功足傳,則其文亦多可錄。志中祇遴其半,已各得一卷。他如沈文開不忘羈旅之思、孫湘南獨擅『叢笑』之什,是以採擇尤多;蓋是志於『藝文』之去取尤嚴也。餘若詠物、詠景之作,……以見寫生屬情之妙。」表達了編選者個人的藝文觀和藝文特質。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