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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國立臺灣文學館」正式設館。 列印 列印
2003 民國92 年 事件
國立臺灣文學館  1990年11月,全臺灣地區的首次文化會議召開後,1991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終於提出設立「現代文學資料館計畫」,經行政院通過。由於財力不足,1994年調整政策,將「現代文學資料館」併入「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計畫」,設「文學史料組」,後經各界關切臺灣文學發展人士奔走,多次協商、溝通,1997年8月,行政院成立「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負責籌備「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及「臺灣文學館」。1998年行政院通過獨立設置。2003年定名為「國家臺灣文學館」,於10月17日臺灣文化協會成立紀念日舉行揭幕儀式。並將「國家臺灣文學館設置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在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先以「國家臺灣文學館籌備處」組織形態營運,復因上開行政法人「國家臺灣文學館設置條例」草案,屢遭部分立法委員質疑該館採用行政法人制度,且認為行政法人法草案未完成立法,不宜先行通過國家臺灣文學館行政法人化之法制化作業,爰於2007年8月15日改以中央四級機構設置,更名為「國立臺灣文學館」。館舍是一座擁有百年歷史的一級國定古蹟,前身為日治時期臺南州廳,1997年開始進行修復整建工程,至2003年修築成為地上二層、地下三層之建築,為南部的文學發展帶來新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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