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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台灣筆會」成立。 列印 列印
1987 民國76年 文學團體
臺灣筆會
台灣筆會 1987年2月15日,於臺北耕莘文教院宣佈成立,由李敏勇執筆〈臺灣筆會成立宣言〉,成立時會員達160人。大會根據章程定名為「國際筆會臺灣總會」,簡稱「臺灣筆會」,此項簡稱不影響未加入國際筆會前的名稱。章程第二條規定,「本會超越黨派以維護創作(包含寫作、研究、出版、發表、演唱、表演、採訪、編輯、導演等)自由,保障創作人員權益,堅持人本主義立場,熱愛本土精神,加強國際聯繫和交流,以期締造臺灣新文化為宗旨。」宣言指出:「作家應當站在人的立場:堅持公理與正義、信守和平與愛、追求善美和真實;透過文學和藝術的創作、評論和研究、透過社會批評、更透過文化運動,彰顯意義和價值。 」呼籲「所有作家做時代證人、社會良心:落實本土、開放胸襟;以世界性視野,開拓臺灣文學藝術的新領域。」提出8項文化改革:1、確保作家創作自由;反對以任何方式壓制言論自由。 2、 維護作家尊嚴;反對黨、政、軍對文藝團體的籠絡和箝制。3、促進出版、影視、戲劇的發展;反對任何不當檢查、查禁、查扣。4、開放一切文學藝術資訊;反對一切阻礙思想交流的措施。5、解除對所有大眾傳播媒體的限制;反對報紙、電視、電台及其他資訊的壟斷。6、尊重臺灣本土歷史、文化;反對任何扭曲、竄改。7、尊重臺灣各地區各種母語,實施雙語教育;反對一切妨礙母語傳播的措施。 8、增加各級學校臺灣歷史、文化課程,並設立臺灣文學藝術研究機構;反對忽視臺灣本土的教育政策。因此,宣言最後,強調臺灣筆會的精神,說:「臺灣筆會的成立是臺灣作家強烈認同這塊土地,關心臺灣全體住民的再開始。願臺灣作家共同努力,創造臺灣新文化,建設理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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