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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鍾瑄來臺任諸羅知縣。 列印 列印
1714 清康熙53年 歷史人物
周鍾瑄  (生卒不詳),清貴州貴筑人,字宣子,1696年舉人,1714~1719年任諸羅縣令,1722~1726年任臺灣縣令。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卷三〈職官‧列傳〉稱:「周鍾瑄……知諸羅縣事。性慈惠,為治識大體。時縣治新闢,土曠人稀,遺利頗多。鍾瑄至,留心咨訪,常捐俸助民修築水利凡數百餘里;……民以富庶。又雅意文教,延名宿撰修縣志;諸如臺北地方遼闊、規制有未盡備者,鍾瑄憂思深遠,情見乎辭,至今多見諸施行。……」水利建設及創修《諸羅縣志》是周鍾瑄諸羅令任內,最為後人稱道的政績。擢陞他遷時,「民肖像祀於龍湖巖」。臺灣令任內則發生,因修造縣治木柵缺少錢糧,判罰犯姦案之吳貢生造木柵數十丈,遭監察御史禪濟布以密褶〈奏聞臺灣縣令周鍾瑄貪婪縱蠹殃民等事〉,工部判處絞刑,雍正予以加恩豁免。詩作未成集,散見於各藝文志。由於在臺任期頗長,又勤於巡行各地,詩作多為巡行各地之見聞記錄,〈北行紀〉、〈望玉山〉、〈番戲〉、〈淡水礮城〉,都是他的巡行腳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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