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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知府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稱為「周志」。 列印 列印
1712 清康熙51年 作品
臺灣府志(高志)
重修臺灣府志(周志)  1710年,鳳山知縣宋永清,曾延攬鳳山縣教諭施士嶽與生員,共同增補1696年至1710年間之史事以補高志之不足,謂之「增修」,未及刊行。1712年,周元文(生卒年不詳,字洛書,清盛京金州人,1707~1712年任臺灣知府。)以宋永清之增輯仍有不詳之處,乃廣蒐材料補輯,完成重修,稱為《重修臺灣府志》,又稱「周志」。
周志〈藝文志〉屬於增補較多的部分之一,輯有宸翰6、奏議4、公移23、序2、傳11、記27、賦2、詩137。增輯最多的是公移與記,周志刊行於1718年,纂輯者由周元文與陳璸並列。陳璸於1713年,以臺灣廈門兵備道兼攝臺灣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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