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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第一屆「國軍文藝金像獎」頒獎。 列印 列印
1965 民國54年 事件
國軍文藝金像獎 1965年於復興崗召開「國軍新文藝運動大會」,號召了全國文藝、文化界人士的參與。隨即,國防部於同年的5月8日制訂〈國軍文藝運動推行綱要〉,確立其運動的目標:「以倫理、民主、科學的理念為出發點,期能達到真、善、美的最高境界。」其作用:國防部藉舉辦文藝金像獎,提高國軍藝文創作水準;且透過優良作品的徵選與推廣,凝聚愛軍、愛國、團結和諧的共識,闡揚抗戰的精神,進而支持國防建設,強化全民國防共識。為有效推行「國軍新文藝運動」,國防部頒訂〈國軍文藝金像獎評選規定〉,作為新文藝運動的依據。初期〈綱要〉推動文藝運動的準則有四項:第一、文藝本質與「三民主義」思想結合起來。第二、文藝路線與「反共復國」運動結合起來。第三、文藝題材與「現實生活」結合起來。第四、文藝創作與「民族情感」結合起來。是以,早期的「國運文藝金像獎」的作品,具有鮮明的目的性及戰鬥性。由於,國軍文藝創作獎,並不限於軍中而已,也對社會各個階層邀稿,同時,配合作品集的出版及文藝展出,因此,影響的範圍遍及社會各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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