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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知府衛臺揆創建崇文書院 列印 列印
1704 清康熙43年 文學團體
崇文書院  1683年,施琅曾於臺灣府治建西定坊書院,實為僅具書院之名的義學,臺灣有真正的書院,是臺灣知府衛臺揆(生卒年不詳,清山西曲沃人,1702~1706年任臺灣知府)創建之崇文書院,之後各地始陸續有書院之設置。書院大部分由官方捐資倡建,亦有由紳民建置者。官設書院之常年維持經費來源,以公銀撥支為主,亦接受鄉紳捐助。私設書院通常置有學田,以田租收入維持。書院聘任院長,或稱山長,擔任主講,負責教授生徒。書院實為清代在臺灣之教育機構,所以,不論官、私設立之書院,均接受地方行政官員考核。書院設置之目的,本為教化民眾,負起文化傳承社會教育之任務,但科舉盛行的時代,書院亦為官學之外,重要的科舉人才培養場域。崇文書院原為臺灣府東安坊之府義學,知府衛臺揆置學田於諸羅縣蘆竹角海豐崙,以田租收入為府學膏火,並以府學訓導掌其教務。1750年,臺灣知縣魯鼎梅改建海東書院並遷至東安坊,所遺南寧坊舊址由東安坊義學遷入,成立崇文書院。1759年,臺灣知府覺羅四明捐俸,率地方士紳新建崇文書院於府署東偏,並聘各地名儒執政。崇文從草創之後,迭經遷變,仍與海東、文開、白沙並列清治臺灣重要著名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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