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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發行「臺灣新生報」。 列印 列印
1945 民國34年 作品
臺灣新生報 日報。1945年10月25日創刊於臺北市,「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屬「臺灣新生報社」發行,社長李萬居,中文編輯黎烈文,日文編輯吳金鍊,編譯主任王白淵。「臺灣新生報」前身為日治時期統合發行的官方報紙「臺灣新報」。臺灣省政府改組成立後,「臺灣新生報」亦改由臺灣省政府發行。1961年6月起,發行人改為謝東閔。自2001年1月1日起改官營為民營,仍由臺灣新生報社發行。
創刊初期之發行宗旨,主要有三項,分別是「介紹中華文化」、「傳達及說明政府法令」、「做臺灣人民喉舌」。原為漢文、日文合併編輯,一、二、三版為漢文,四版為日文,自1946年10月26日起,取消日文版面。1947年2月底「二二八事件」期間,曾一度恢復日文版面的編輯發行。
自1949年6月1日起,成立高雄分社,發行「南部版」,自1969年6月1日起,「南部版」獨立發行「臺灣新聞報」。
「臺灣新生報」為戰後臺灣報禁解除以前重要的官辦報紙之一。與「中華日報」、「和平日報」並稱三大報的「臺灣新生報」,在戰後初期曾經編輯有數種相關副刊,包括:新生副刊(傅紅蓼主編),新地副刊(編輯者不詳),國語周刊(國語推行委員會主編),電影戲劇副刊(編輯者不詳),文藝副刊(江森[何欣]主編),橋副刊(歌雷[史習枚]主編)。其中較重要的是文藝副刊與橋副刊,特別是後者。存在時間較短的「文藝副刊」(1947年5月4日~1947年7月31日),總計發行13期,主編何欣的編輯目標集中在介紹新進的文藝思潮。五○年代以降的臺灣新生報,新生副刊文藝版面,則持續為文藝創作者提供發表園地,歷任副刊編輯有劉靜娟、袁言言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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