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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第撰〈東番記〉,記隨軍來臺見聞。 列印 列印
1603 明萬曆31年 作品
東番記  作者陳第(1541~1617),字季立,號一齋,晚號溫麻山農,明福建連江人。曾中秀才,是不喜受傳統束縛的讀書人,愛擊劍、談兵法。從剿倭名將俞大猷學兵法,參與協助軍防、立有戰功,又喜遊覽各地名山勝水,著有《兩粵游草》。1603年1月,福建巡撫指派都司「浯嶼將軍」沈有容率舟來臺剿倭,陳第以幕賓身分隨軍來臺,回去之後,應友人陳志齋建議,把來臺見聞寫成〈東番記〉,文長約1500字,為明人親臨臺灣目擊臺灣實境實景寫下的最早文獻。〈東番記〉紀錄臺灣人凡千餘里的居住地、部落分布、族群差異、衣著、外貌、曆法、農耕、飲食、宴會、生命禮俗等,與遊記的性質不同,因作者滯臺時間有限,雖不乏「親睹其人與事」,多數恐怕還是間接訪問聽聞所得,文章性質比較接近報導文學。記中稱這些不知來自何方的「東番夷人」,住地從魍港到大幫坑,含概今嘉義布袋港以南到屏東東港之大片地域,也就是西拉雅族為主的平埔族人居地。
文分兩段;第一段是東番見聞報導,第二段是感想、議論。報導指出,東番夷人以社為社會組織單位,聚集5、6百人或千人為1社,不設酋長,好勇喜鬥,善跑。按月圓計月,10月為1年。穿耳、斷齒、火耕、以竹構屋、議事於公廨。婚俗則為男子視可室女子,遣人遺瑪瑙珠雙示意,被接受了,便以口琴挑之,女聞,,納宿,迨產子女,始親迎婿於其父母,婿亦始見女父母。是為有別於漢人之母系社會婚俗。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習篤嗜鹿,剖其腸新咽草將糞未糞者食之,名百草膏。不吃雞、不能舟,不冠不履,裸以出入。作者的感想和評論是,東番是不日不月、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在海而不漁、雜居而不嬲、男女易位、居瘞共處,窮年捕鹿、鹿亦不竭,飽食嬉遊、于于衎衎。自通中國,姦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恐淳樸日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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