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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設儒學於臺南孔廟,為漢文文教之推廣中心。 列印 列印
1685 清康熙24年 議題
儒學  清國於1684年5月劃臺灣為一府三縣,隸屬於福建省。臺灣府連同廈門府,合置分巡臺廈兵備道,指揮監督文武職官,並兼理學政。臺灣府遲至1685年才在臺南孔廟設置臺灣府儒學。儒學是推動、執行儒學教育的機構。鄭經的時代,採納陳永華的建議,先是在臺南建立孔廟,祭祀孔子,於孔廟旁設明倫堂,作為傳授儒學的講堂。設立儒學之目的,則在為國舉才,培植官僚。清國入主臺灣之後,已於1684年,先是在臺灣縣、鳳山縣設有儒學。府學、縣學都是官立學校,所以臺灣府學稱為「全臺首學」,全臺最高學府之意。儒學設有教授、教諭、訓導等學官,縣學只設教諭、訓導,學官管理學宮,主持春秋祭典,舉辦科舉考試。
儒學是清治時代掌教化之樞紐,為補府、縣、廳學之不足,也在地方鄉里設社學。社學有兩種,一種是地方自行結社,一種是官方設的地方教育機構。番社另有官設之「土番社學」。不論何種性質的儒學,都是以傳授四書、五經為軸心的官定教化內容,府、縣、廳學等官設學校,則是另負培植科舉人才搖籃的任務。和文學人才養成有關的詞章之學,雖非科舉考試的重點,卻是必學,因此,科舉制度不見得能培養詩人、文章家,但詩人、文章家幾乎全出自培植科舉人才的儒學、儒教設施,則是清治時代漢語文言文學的特色,儒學也是漢語文言文學的搖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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