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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主纂《澎湖廳志》成書。 列印 列印
1892 清光緒18年 作品
澎湖廳志
澎湖廳志 林豪總修,潘文鳳等監修。1892年,臺灣巡撫邵友濂開臺灣省通志局於臺北,令各廳縣設分局。臺南府糧捕海防澎湖廳通判潘文鳳(字儀卿,清安徽涇縣人。)受命纂修《澎湖廳志》,澎湖廳原有林豪總纂的澎湖廳志稿16卷,於是以禮為羅,招致林豪為書院講席,以「始終其事」,1893年稿成呈通志局。通志監修唐景崧再命通志總纂薛紹元將之刪成14卷、首1卷,1894年刊行。
卷首為「皇言錄」,其餘14卷為:封域、規制、經政、文事、武備、職官、人物上、下、風俗、物產、舊事、藝文上、中、下,凡68目。藝文分為奏疏4、文移1、告示3、書議3、稟牘3、序11、記18、引3、跋2、賦2、祭文2、詩200餘首及著述目錄,詩多選與澎湖有關者。〈藝文錄總論〉云:「志乘必錄藝文者,以時事所見,端可資參考也。……夫古人登高能賦,可為大夫,豈惟是流連景光、模山範水云爾哉!是以王粲登樓,雅抱經營之志;杜陵秋興,儘多感事之篇。」表達載道及經世致用的藝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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