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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柯培元任噶瑪蘭通判,離臺後纂成《噶瑪蘭志略》。 列印 列印
1835 清道光15年 作品
噶瑪蘭志略
噶瑪蘭志略 清山東膠州人柯培元(字易堂,1819年舉人。)於1836年1月來臺任臺灣府噶瑪蘭廳撫民理番海防糧捕通判,在任僅1個月即被參革內渡,於1837年完成志略,並未刊行。經多次傳抄,始有1961年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版刊行。1837年6月,全閩督學使者吳孝銘為之作序曰:「及門柯子培元署篆其地,勤於厥職,政治日新,爰慨然以修志為己任。」、「前無所考,今無所承,獨一己之心力,網羅抉擇,蔚然稱明備焉,固不特為一時文獻之徵,亦使後之人有所據依,續修自易,於以嬗之於永久;則柯子創始之功為尤大矣。」吳孝銘顯然不知道柯培元在職僅1個月即遭革職,更不知道陳淑均「廳志稿」早於1832年9月已完成,存於噶瑪蘭人之手。柯培元僅攝噶瑪蘭廳事1月,很可能是將陳淑均所撰初稿錄製副本,攜回故里纂修而成志略。
志略分:天文、建置、疆域、山川、城池、街市、關隘、津梁、海防、水利、戶口、田賦、屯田、鹽法、蠲政、祀典、祠廟、寺觀、學校、書院、公署、職官、兵制、鋪遞、宦蹟、人物、武功、祥異、物產、風俗、番市、藝文、雜識等33志14卷。然志略並非廳志縮簡本。廳志無藝文志,志略則有,可見纂志理念有別。志略〈藝文志〉收:文8,含奏稿、書、紀略、序、記等,詩45,亦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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