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9 清嘉慶24年
作家
姚瑩 (1785~1853),字石甫,一字明叔,號展和,晚號幸翁,清安徽桐城人,1808年進士。1819年從福建後溪知縣調任臺灣縣知縣,1820年,署臺灣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1821年,陞署噶瑪蘭通判,丁艱寓郡,同鄉臺灣道方傳穟(號穎齋)延至幕中,定開蘭18則(即〈籌議噶瑪蘭定制〉)為開發噶瑪蘭之重要方針。1838~1843年任福建分巡臺灣兵備道,收遊民為義勇,1841年,英軍犯雞籠,又犯大安港,奮勇抗敵擊退英軍,封賞甚厚。1843年,遭嫉妬者以「冒功」罪革職逮問,放四川,後雖有陞遷,終以憂勞病卒。
姚氏學每以經世致用自任,以濟人利物為念,政務又能因地制宜,是難得的勤政體民的務實官員,和政事有關的著作有《東槎紀略》、《東溟奏稿》,《中復堂全集》則為其著作總集。《全臺詩》說:「姚瑩有關臺灣之詩作,……共有古詩十一首,律詩三十三首,絕句十四首,合計五十八首。」其〈留別臺中人士〉詩云:「昔賢清節恐人知,後世徒工作繭絲。百姓可真無疾苦,一身何必計盈虧。醵金父老償官急,餽米胥徒感舊悲。輸與百錢相送別,高風吾已愧當時。」在官司纏身中離臺,能不盡想自己的事,確有他獨特的人格特質。
東槎紀略 姚瑩著。本書作於1829年,時已任滿噶瑪蘭通判,返居清國。有感於宦臺時,發現臺灣民風強悍,社會容易浮動,所以,距離清人領有臺灣140年,亂事10數起,械鬥盜匪劫掠層出不窮,雖設重兵,卻往往不能審知情勢,察其利害,而有紀略之著,欲使後來者能據此識全臺大略,有助於治道。
書分5段,以平許尚、楊良斌之事起,至陳周全之亂止為例,詳細剖析臺灣兵制兵備之情形,並以實際實務經驗,提供自己的見解。另有由臺灣道方傳穟聘為幕賓,參與噶瑪蘭開發之見識,詳述噶瑪蘭開發歷程,設廳制度,番社及各種民情風俗。姚氏在臺留郡的時間相當長,熟知臺灣的種種,上自歷史,地理山川形勢,下至民情風俗習慣,都有深入之了解,紀略之據實敘述、描寫,為1820年代之臺灣,留下極為珍貴之文學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