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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漢腳 列印 列印
類別:單篇作品撰寫者:許俊雅

短篇小說。翁鬧著。發表於《台灣新文學》1卷1號,1935年12月。小說透過農村小孩天真的眼光,反映了臺灣農村的凋蔽、貧農生活的悲苦。5歲的羅漢腳在6個兄弟中排行第5,他對於外在事物充滿新奇、憧憬。後來弟弟誤食煤油,不久,弟弟被陌生阿姨帶走。結尾時羅漢腳因被輕便車撞倒,必須送到員林治療,而使他在心底湧起莫大的喜悅,此一「因禍得福,帶著肉體的創痛,始能初嚐走出封閉家園的喜悅,其心酸低迴處,又不免令人聯想到黃春明〈蘋果的滋味〉。」小說首尾相呼應,以浪漫式結局的喜劇處理羅漢腳的悲劇。羅漢腳並不明白到員林的目的是為了治療受撞傷的雙腳,與先前心中對員林好奇幻想之情是不同的;貧窮的家庭並因不鬻賣了親生兒子得以改善經濟,而以受傷的腳,換來汽車玩具、笛子和到員林的夢想,不傷悲反而喜悅的心理狀態來看,這麼一點點補償,可說是相當微不足道的。小說中當人物面臨新事物、文明的入侵時,最終結果只是受傷害。煤油可以用來照明,但也可因誤食而導致不幸;輕便車可以運輸載人,但微弱身軀禁不起其衝撞。周遭的不幸,似亦逐漸入侵此一貧苦的家庭。該作同時對農村生活民俗有相當細膩的描寫,如膜拜大樹、領墓粿、吃口水、收驚、玩水禁忌,以及村人取名的原委。羅漢腳──「無家」、「無賴」的意思,鄉土、草根性十足的名字符號,隱喻了臺灣農村社會的小人物階層。村子裡的人大都取名粗俗、怪裡怪氣,主要的原因是:「他們對人世從未懷抱任何希望,所以也不想替孩子們取得堂堂皇皇的名字。」小說中的人物情境,幾乎都是不能超越生活的困境,對自己生活現狀,只有認命。深刻而準確反映了日治下臺灣農民與社會,種種荒謬可笑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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