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論述。黃得時著。刊於《台灣文學》第二卷第四號(1942年10月19日)。本文係考察1932年至《台灣文學》創刊後之間的臺灣文學運動發展概況,並探討臺灣作家的作品及其表現,白話文作家多在事變前活動;事變之後以《文藝台灣》、《台灣文學》上的作家為主。黃氏認為1932年7月《台灣新民報》以日刊發行,另外受到中國、日本的影響,再加上知識份子的現實逃避,臺灣新文學運動開始漸被眾人所重視。1937年盧溝橋事件爆發後,除了《台灣新民報》上新銳中篇小說企劃外,臺灣新文學運動的發展幾近停滯。直到1940年臺灣文藝家協會《文藝台灣》、次年《台灣文學》的發行,提供新人發表園地並提升對文學的熱度,新文學運動才又重新活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