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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鐘 列印 列印
類別:單篇作品撰寫者:許俊雅

短篇小說。翁鬧著。發表於《台灣文藝》2卷6號,1935年6月。本篇是目前所知翁鬧最早的小說,作者採用第一身主角自知觀點「我」來敘述故事。「我」偶然聽到清脆的金屬性音樂,一曲似曾相識的音樂鐘的旋律,這使得潛藏於音樂鐘的少年故事,一一浮現我腦海。少年的我迷上祖母家的音樂鐘,每次到祖母家,就走進悄無一人的客廳,讓那座鐘唱歌,為了做這件事,到祖母家成了「我」最快樂的事。中學一年級暑假時,「我」悄然喜歡上到祖母家做客的漂亮女孩,當叔叔安排「我」和那女孩在廂房一塊兒睡時,「我」害羞得頰顏發燙,內心突然萌發了想伸手去碰一碰女孩身體的念頭。在欲念肆意伸展的暗夜,雖然整夜都在想那麼做,但「我的手始終不曾搆到女孩」。不久白天來臨,預設的時鐘開始唱歌。小說的時間線索相當清晰,從現在到過去,然後又回到現在,首尾相呼應,前後連貫,尤其落筆於音樂鐘,結束於音樂鐘,令人倍覺音樂鐘旋律輕輕流瀉於整篇作品中,而少男情慾初動,愛慕女性之春思,亦恰如音樂鐘單一而反覆之樂音,歷歷分明,聲聲動人心弦,生動摹寫了少男曾有過的一段單純、強烈而原始的慾想。在優美、清純的氣息中,伴隨了作者淡淡的愁懷,在異鄉東京寫下這篇小說,他的心情多少有無根飄泊、孤獨寂寞,想望家鄉卻歸不得的苦悶!小說的謀篇布局,與音樂鐘的輕盈流轉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將少男之慾念與音樂結合,在日治時期的小說裡,這是唯一的一篇,由此,可看出翁鬧敏銳、細膩而善感的心思。愉快的音樂使人的心田充滿人性的激情,賦予愛情追求的內在共鳴,應是無庸置疑的。因此,〈音樂鐘〉單純而優美的旋律,必然也使慾念導向於意境美妙、清純的愛慕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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