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宋澤萊著。原刊於1981年7月《台灣文藝》第73期,後收於1986年6月前衛出版社《誰怕宋澤萊?──人權文學論集》。文中即是針對詹宏志「邊疆文學論」的悲觀論調提出反駁,通過完全以臺灣為中心所梳理出日據以來的臺灣文學傳統,向世人證明了臺灣文學絕非一種「支脈的」、「附屬品的」文學,它是臺灣人擺脫弱小民族命運的工具,也是屬於「第三世界」的文學;它的價值不待臺灣以外的人來認可,因為臺灣文學反映的是台灣才有的共通經驗。〈文學十日談〉對臺灣文學傳統與價值的梳理,不僅代表宋澤萊本人對這個傳統的紹續,同時也在其中找到「人權文學」在未來發展的啟示。文中認為,臺灣的文學價值就在擺脫弱小民族的桎梏,朝向富足的天地的大道上邁進。宋澤萊一方面將臺灣文學視為臺灣人擺脫弱小民族命運的「工具」,這是突出了臺灣文學「反殖民」的面向,並且在「反殖民」的意義上與第三世界文學取得了相同的位格,而非中國文學的「附庸」、「支脈」;另一方面將臺灣文學視為臺灣擺脫弱小民族命運的「見證」,這是突出了臺灣文學「台灣中心」的面向,因為臺灣文學「反映」與「見證」的只是臺灣一地的現實,宋澤萊所說文學特質與價值之「不類歐美、不類蘇共」的話語背後,其實只差沒有說出「不類中國」而已。除了梳理文學傳統重新確認了臺灣文學的本質與價值外,宋澤萊此文另一個值得重視的論述焦點是正式倡議「政治文學」的寫作。他的「政治小說論」無疑地是視文學為政治社會改革運動的工具,要求文學負起批判社會不公、不義的使命,如果再與上述宋澤萊對文學傳統的詮釋來看,八○年代的「政治文學」其實也正是一脈相承「見證」與「反抗」精神傳統的臺灣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