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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桿「稱仔」 列印 列印
類別:單篇作品撰寫者:朱宜琪

短篇小說。賴和著。原載於1926年2月4日、21日《台灣民報》第92、93號,初收於1979年3月明潭出版社《賴和先生全集》。故事敘述主角秦得參出身在窮苦佃農家庭,在製糖會社的剝奪下,家中生計愈發捉襟見肘。為從事買賣、改善生活,於是向嫂子借來一根金花典當,籌措本錢,又向鄰居借了一桿稱仔,開始賣菜的生意。除夕前,市場巡警向秦得參索賄不成,故折斷其稱仔並檢舉他違反度量衡規則,法官遂判秦得參必須科罰金,否則拘役。歷經一連串悲慘的遭遇,秦得參他不免悲哀地想:「人不像個人,畜生,誰願意做。這是什麼世間?活著倒不若死了快樂。」他遂抱著必死的覺悟,和巡警同歸於盡。施淑在〈一桿「稱仔」簡析〉中評論道:「小說以『稱仔』為主題,這個作者在標題上特別加上引號的稱仔,除了象徵秦得參所代表的善良正道百姓,在那觀念上代表公正,而事實上只是統治者專利品稱仔之上,個人尊嚴和價值可以隨時被摧殘和否定的事實,同時更深刻地揭露了隱藏在法制、平等、人權等思想口號中的欺罔性。這一點透過因它而存在的殖民帝國主義的壓迫掠奪行為,表現得尤其赤裸、尖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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