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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謹(1787~1849) 列印 列印
類別:作家撰寫者:黃文車

清‧遊宦文人。原名瑾,字懷樸、懷璞,號定庵。河南省河內人。嘉慶12年(1807)解元,1817年會試大挑一等,以直隸知縣任用。道光17年(1837)1月25日由閩縣知縣調署,來臺擔任鳳山知縣。其時鳳山縣平原地區因灌溉設施不完備,若遇乾旱便難有收成。曹謹到任後,巡視鳳山各地,發現下淡水溪(今高屏溪)雖有充沛的水利資源,但卻未被充分利用,乃喟然大嘆:「是造物者留以待人力之經營也。」便於道光18年(1838)出面倡導,共修築水圳44條,全長130公里,灌溉田地約莫2549甲,此即為今日所見之舊圳。自此農作物產量倍增,3年後他夢想中的「南台灣穀倉」終於實現。當水圳竣工後,臺灣知府熊一本前望視察,認為曹謹功勞甚大,便將水圳命名為「曹公圳」,此圳和中部的八堡圳,北部的瑠公圳同列為19世紀臺灣三大水利工程。道光18年(1838)鳳山縣張貢等數十人起意謀反,臺灣道姚瑩命曹謹等人前往查捕,破獲首從各犯。道光21年(1841)7月1日,曹謹陞任淡水同知,適逢中英鴉片戰爭期間,他便招募兵勇,在雞籠和大安港口囊沙為備,成功抵禦英軍。道光22年(1842)又築竹塹之土城以擊沉洋船。亦曾捐其俸祿,續修學海書院,寒士多賴之成業。道光26年(1846)卸任職務歸鄉。咸豐10年(1860),鳳山縣民為感念其功德,在縣城鳳儀書院旁建立曹公祠奉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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