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家、散文家。雲林人。原名李瑞月,另有筆名李瑞。虎尾女中(今虎尾高級中學)畢業。15歲時就開始發表校園短文於《台灣新聞報》,18歲以短篇小說〈明天〉獲《亞洲文學》徵文首獎。高中畢業後隻身北上從事創作,並定居永和。1964年成為皇冠雜誌社之簽約基本作家,1966年由皇冠出版第一本小說集《屬於十七歲的》。多次應聘為《聯合報》、《中國時報》文學獎的評審委員,並曾任《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主編、《中國時報》周刊副總編輯,目前則專事寫作。小說獲得救國團全國青年創作比賽第三名,救國團散文獎的肯定,重要作品有︰小說《屬於十七歲的》、《異鄉之死》、《拾玉鐲》、《月亮的背面》等。季季於高中時期開始寫作,長年的創作歷程中風格多變,早期作品多以少女情愛故事主題,反映了早熟少女的心理情態,可見虛無、飄泊的現代主義影響的色彩。七○年代以後,題材以現實生活作為題材,並帶有自傳性的色彩,作品傾向關注邊緣女性在社會上面臨的不公不義,對社會變遷中道德的失落與自私人性多所反映。此期的轉變,使得季季的作品有了更深層豐富的意涵。除外,吳錦發認為季季融合浪漫風格的寫實小說〈琴手〉等作品,是具有寓言及批判的意義︰「是季季具有前瞻性、最有特殊風格的作品,這種風格在那個年代中的臺灣女性作家中可以說少有的,它當然不同於一般女性自以為浪漫膚淺的東西,因為除了浪漫風格之外,浪漫的背後必須有犀利指控才成。」小說中善於透過對話、動作刻畫小說人物的深層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