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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占梅傳 列印 列印
類別:作品撰寫者:詹雅能

人物傳記。林文龍著。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年12月出版。全書分為前言、顯赫家世、初露頭角、辦理團練、闢建潛園、風雅韻事、保障北臺、傳說紛紜、結論等9章;書前除作者序外,另附有傳主相關影像照片、竹塹林恆茂家族世系表、泉州府同安思源堂派下譜略,書末則附錄〈林占梅大事年表〉。本書屬於評傳性質,作者透過傳主林占梅《潛園琴餘草》詩作及相關文獻之爬梳整理,希冀完整建構林占梅一生事蹟,並給予更為客觀公允之評價與定位。此一初衷,大抵緣於林豪《淡水廳志訂謬》、連橫《臺灣通史》二書對於林占梅事蹟遭到刻意扭曲與抹殺所做的批判;因此,全書偏從傳說中的竹塹鄭林兩家之恩怨說起,進而藉著作者爬梳史料、分析作品的功力,呈顯傳主的人格性情與社會事功,最後在提及傳說中的鄭、林兩家互控案時,作者隱然強調長期以來所見所聞的文獻史料或民間傳說,多偏於鄭家立場,甚而連新近所見古文書也僅存鄭家控方的證詞,若真要探究林占梅在此案中的曲直,著實也令人感到無奈!至於作者對傳主一生的評價,基本上是以「毀家紓難」與「潛園韻事」為論述重心,他認為林占梅「自幼養成好義輕財的個性,大至地方募勇衛鄉、建城興學,小至施食濟貧、周惠閭閻,耗費了大量經費。又因風雅成癖,建造潛園,刻意經營,別具匠心,無論達官貴人或騷人墨客,都奉為上賓,成為臺灣文學史上的一段佳話。」綜觀其一生,作者計分為5個時期:從出生(1821年)至1845年,為第一時期的青少年時代;1846年至1853年,為接掌家業至奉檄辦理團練的第二時期;1854年至1861年,為重整潛園的第三時期;1862年至1864年,屬戴萬生動亂的第四時期;而1865年至1868年,此第5時期為其人生的最後階段,官司纏身,鬱鬱以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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