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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黑色青年聯盟事件 列印 列印
類別:文學運動、論爭、思潮、事件撰寫者:許惠玟

運動組織。「台灣黑色青年聯盟」於1926年11月27日,創立於臺北市,是從事無政府主義運動的組織。王詩琅在晚年曾追憶這一事件說:這是「老鼠欲入之孔,變成圓穹門」的迫害。主要是因為日本當局深恐「無政府主義」思潮影響青年人,以及要「鉅細靡遺地打倒反日運動」,因此故意針對一件「小事」大作文章。事件發生當時,王詩琅19歲,他的日本朋友小澤穿著一身便服、腳穿木屐,來到王詩琅家,拿了許多無政府主義的宣傳手冊和宣言書,宣言書寫著:「權力即法律,法律即統治,統治即國家。有了權力則分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權力是抹殺人類自由的一個機械。所有的罪犯,不正義事物都是權力,所以沒有消滅一切權力,則不能得到自由。我等的直接行動就是暴力、暗殺、恐怖行動。我等誓死於黑旗下。」其實,他們既「沒有叛亂的組織,也沒有實際的行動」,但因「宣言書」曝光,日本政府於是展開全島大事檢舉。1927年,日本政府曾將「參與者」多人逮捕,並於1928年2月進行判決,是為「台灣黑色青年聯盟事件」。當局捉了數百人,但送豫審的只有十幾位,最後僅有王詩琅等4人被量刑。當時「被疑者」懲役如下:小澤一處刑2年6個月;吳滄洲、王詩琅各1年6個月;吳松谷1年。法庭之上,杜見檢查官說:「泰山動搖,竟只抓到幾隻老鼠而已。」意即大費周章的將事件「擴大偵辦」,結果竟然只有4人有罪。「台灣警察沿革志」載有「台灣黑色青年聯盟」發展表、組織系統表,據王詩琅表示,這些圖表是統治階級「閉門造車」的作品,他們這些被稱為所謂「黑色青年」,彼此間雖然多認識,但是絕沒有類似嚴密組織,僅是平常他們嚮往「無政府」思想,有機會時,偶而談談而已。王詩琅表示:「本案起於日人小澤一心存捉弄警察而釀成天大之事,實在也是笑話。」但從「台灣黑色青年聯盟事件」中,我們可以知道,統治階級的目的不在審判王詩琅等人陰謀「叛亂」,而是判決他們的「思想」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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