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簡明活潑的文學語言,把個人生活經驗、感受或人生理念傳遞給孩子,為兒童文學主要體裁之一。所謂兒童散文與成人散文的分別,並不明確,但總應該具備一般散文書寫的特質,也必須適應孩子的審美心理。無論是生活記趣、童年回憶、人物描寫、自然觀察、社會寫真等題材,只要是真實、有趣、美感,能夠提供孩子知識、聯想、共鳴或啟發,分享人生的喜怒哀樂,無論敘事、議論或抒情,都可以入文。兒童散文在報刊發表的時候,常常被冠以隨筆、小品、雜文、札記、素描、記趣等名稱。台灣兒童散文的發展,雖不脫作者童年與鄉土憶趣的素材,但在年輕作家的筆下,以行旅見聞、自然生態觀察的描寫,逐漸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