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二次大戰後,以戲院為主要演出場所,在全臺各地以商業性質巡迴演出的歌仔戲。1952年的臺灣北部地方戲劇比賽中,有所謂「內台歌仔戲團」,這些劇團遍佈臺灣南北,都是以戲院為主要的演出場所,通常10天為一個檔期,在全臺灣各地巡迴演出。因此可以說日治時期以野臺為演出重心的歌仔戲,在二次大戰後的重心已逐漸轉移到劇院中,從而建構出完備的商業劇場體系。1962年至1972年是歌仔戲商業劇場逐步崩解的年代,直至1974年職業歌仔戲班「拱樂社」結束營運,幾乎就象徵歌仔戲從商業劇場中的全盤退卻,從此內臺歌仔戲終究因時勢潮流的變遷而沒落。雖然從1980年起政府舉辦的各種文藝季及國家劇院,經常可以見到歌仔戲以文化藝術節目的型態出現在觀眾之前,但是卻遲遲未能再次建構一個橫跨城鄉的商業劇場體系,因此內臺歌仔戲可謂已名存實亡。內臺歌仔戲的著名演員在不偏離情節發展的情況下,可以憑藉著自己的表演藝術,以「四句聯」的方式,自由發揮創意,與其他演員互相競爭搶戲,以博得觀眾賞識;而舞臺甚至運用各式布景裝置,展現飛天遁地等情境,用以吸引觀眾注意,或表現特殊的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