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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仔戲 列印 列印
類別:文學術語撰寫者:鄭宜峰

又稱歌戲、歌子戲。指臺灣日治時期(1895~1945年)以降,生活在臺灣的居民,運用彈唱歌謠加上肢體動作與說白,以土俗性表演藝術與裝扮,以及打擊樂器等為基礎,之後在不同時期分別吸收地方大戲的舞臺表演或戲劇元素,發展而成的一種以演唱七字調及七字調系統曲調為主的戲曲型態。為臺灣土生土長,最具代表性的戲曲。以目前所知資料顯示,宜蘭可以說是最早有大量歌仔戲活動的地區。日治時期宜蘭境內的「滾歌仔」活動常會出現在迎神賽會中,往往隨地備置板凳就可作戲,屬於農村中的業餘遊樂活動,宜蘭人稱為「本地歌仔」,這種表演活動可以說是最早期的歌仔戲。雖然目前本地歌仔的唱詞已演變成「四句聯」形式,不過其最早係先由唸歌、說唱開始,再透過肢體表演出唱詞內容,邊唱邊演,才逐漸形成固定句式。因此,歌仔戲係從彈唱歌謠加上身段、說白,最早是吸收土俗性表演元素逐漸形成,之後在不同時期選擇性吸收四平戲、亂彈戲、福州戲、正音戲、九甲戲、梨園戲等地方大戲的身段、行頭、劇目、曲調、舞臺裝置等元素,發展成自身的表演藝術特質。1927年(昭和二年)臺灣總督府文教局的調查顯示,歌仔戲當時在臺灣已成為受觀眾喜愛的戲曲,受歡迎的程度僅次於盛行已久的亂彈戲。日治時期歌仔戲團除了以臨時搭建在寺廟等地的外臺,作為主要演出場所外,某些室內演出場所如臺北「新舞台戲院」、臺南「大舞台戲院」、新竹「新竹座」等,也都是職業歌仔戲團會前往演出的地方。1952年的臺灣省北部地方戲劇比賽中有所謂「內台歌仔戲團」,這些劇團遍佈臺灣南北,都是以戲院為主要的演出場所。因此可以說歌仔戲在二次大戰後的演出重心已逐漸轉移到劇院中,從而建構出完備的商業劇場體系。1950至1960年可以說是歌仔戲發展的高峰期,除內臺歌仔戲演出外,「廣播歌仔戲」也在這段時間興起。然而,1962年臺灣電視公司開播,加上電影盛行,觀眾的娛樂興趣逐漸轉移到電子媒體,歌仔戲已無法透過內臺演出獲得觀眾支持,於是多數歌仔戲團轉回外臺,靠著廟會或婚喪喜慶維持生計;也有許多歌仔戲演員轉業唱廣播歌仔戲。雖然「電視歌仔戲」在此時興起,不過,1962至1972年也可以說是內臺歌仔戲消殞的年代;1980年拱樂社結束營運似乎也代表著內臺歌仔戲曾建立的商業劇場已成過往。1980年代,楊麗花、「明華園」、「新和興」等歌仔戲團陸續接受政府機關邀約進行文化性演出;此後,除了絕大部分的歌仔戲在外臺,作婚喪喜慶、廟會酬神的演出外,也經常可以見到歌仔戲在政府舉辦的文藝季或劇場中,以文化藝術節目型態出現。林鋒雄指出,歌仔戲產生於日本統治下的臺灣,係藉由純粹民間庶民力量,對抗異族文化,創造出的新戲曲;這也是臺灣社會深層土著化後才能展現出的戲曲型態。林鋒雄也認為,臺灣歌仔戲團是一種民間性、流動性很強的劇團,活動遍佈全臺,因此除了音樂上的演變,可以視為臺灣民間文化變遷的重要指標外,歌仔戲語言更統合了閩南方言,從而發展出具有臺灣生活經驗的語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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