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索引總覽
人文主義(Humanism) 列印 列印
類別:文學術語撰寫者:黃莘瑜

15世紀末,義大利文“umanista”(“humanist”,常譯為「人文學者」)稱謂的出現,乃基於學術範疇的區別。與數學、自然科學、神學等學門不同,人文學者致力於文法、修辭、詩歌、歷史、倫理學等,在文藝復興時期稱作”studia humanitatis”(“the humanities”,常譯為「人文學」),即與人自身道德、想像活動密切相關的教學與研究。他們將大幅心力投注於學習、復原及註釋以希臘、拉丁文寫成的古老文獻,因此得以保存許多基督文明前的珍貴史料及理念,且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柏拉圖(Plato),尤其是西塞羅(Cicero)這些古典作者的精神引領下,寫了大量關切教育、倫理、政治的論文。但遲至19世紀,”Humanism”(常譯為「人文主義」)一詞才正式鑄成,大致含括前此人文傳統的幾項特徵:一、假定「人」處身宇宙間的中心地位與尊嚴,不似中世紀以「神」為真理的唯一來源(即使如John Milton等所代表的基督教人文主義,也傾向人力所能及的價值)。二、主張人應憑藉獨有的理性,對抗動物性的慾念與衝動,使生活井然有序。三、強調學習古典文獻的重要,尤為重視其中蘊含的實際價值(如倫理道德等,相較於美感價值)。四、認為教育的目的,在使個人多樣的潛能全面得到發展,而不僅是訓練嫻熟一技的專才。文藝復興時期勃發的人文主義理想,雖屢被近世猛進的科技巨浪所掩沒,但後繼者依然不絕如縷。維多利亞時期的Matthew Arnold,便堅定呼籲博雅的古典文明,不當被科學知識、技能教育所取代;且視詩歌為對人生的評論。而19世紀末的德國哲人Wilhelm Dilthey,更清楚畫分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的界限:前者旨在為世界提出簡約的說明;後者則要對鮮活、飽滿的經驗世界(包括文學),達成一種「瞭解」(understanding)。進入20世紀後,則以1910~1933A.D.發生於美國境內,由Irving Babbitt和Paul Elmer More所領導的「新人文主義」(New Humanism)最為重要。他們強烈主張重返人文教育的傳統,並以根植於古典文學的倫理、政治觀點及文學價值為依歸。除了來自物質文明的威脅,「人文主義」在當代更面臨理論內部的挑戰。其維護古典傳統與主體(subject)優位的觀點,即不被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後結構主義(poststructuralism)、解構主義(deconstruction)、馬克思主義(Marxism)與新歷史主義(New-historicism)支持者所認可;此外,諸如性別、種族……等有關身份認同的理論研究(identity theories),雖也著眼於主體自覺,但其內涵已非人文主義所倡言的普遍人性(universal humanity)。

瀏覽人次: 1455
回上一頁